景德镇陶瓷山水画研究院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景德镇陶瓷山水画研究院(以下简称研究院)是从事陶瓷山水画研究、创作、交流的艺术团体,以全市陶瓷山水画创作艺术家为主体,包含陶瓷山水画创作、生产、经营等从业人员组成。